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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对中高考困难考生资助标准

发布时间:2018-07-27 10:05:23   作者:  来源:吉和网  浏览:   【】【】【

根据长春市委、市政府部署,26日,长春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启动2018年“幸福长春·圆梦助学”活动,对中、高考后经济困难家庭学生集中开展资助、救助,确保所有学生无忧入学、安心就学。

相关资助政策分别由市慈善会、市总工会、市残联、市教育局负责实施。具体资助项目包括:对城区、开发区参加中、高考后的低保、低保边缘家庭学生、孤儿学生提供助学救助。高考助学标准为:低保家庭学生和孤儿学生1万元/人(九台区、双阳区为6000元/人),低保边缘家庭学生5000元/人(九台区、双阳区为3000元/人);中考助学标准为:3000元/人(双阳区1000元/人)。

对在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中建档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子女提供助学救助。标准为:新入学的本科生6000元/人,大专生4000元/人,高中及中专生3000元/人;2018年在校本科生由2000元/人提高到3000元/人,大专生由1500元/人提高到2000元/人,高中及中专学生1000元/人。

对全市当年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高中及具有上述学校正式学籍的在校残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子女,每人每年按照本科及本科以上6000元、专科3000元、中专2000元、高中1000元的标准提供资助。对参加全国成人高考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承认大专以上学历的残疾人,课程全部修完,取得毕业证书的,当年给予一次性学费资助,资助标准为2000元。

协助所有被全日制普通高校正式录取的长春籍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专科生及预科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金额最高8000元,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超出学费和住宿费内的部分可用于生活费。积极开展教育脱贫攻坚学生资助项目,2018年给予长春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含高职、大专)学生临时生活补助5000元。

相关政策咨询电话为,长春市教育局:81151227;长春市总工会:88951991;长春市残联88671277;长春市慈善会:87823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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