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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坚决杜绝“高考移民”

发布时间:2016-11-16 09:29:25   作者:  来源:吉和网  浏览:   【】【】【

我省坚决杜绝“高考移民”

今年高考报名工作中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将共同成立报名资格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加大对考生户籍、学籍、考籍情况的审查力度,要重点清查外省籍,省内异地报名,特别是城市考生到农村报名、应届毕业生在非学籍所在地报名的情况,坚决杜绝“高考移民”、高中非应届毕业在校生和高校在校生报名、应届生以往届生身份报名、异地重复报名、照顾政策资格造假及其它违规、违纪报名行为。

凡发现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在校学生(少年班除外)和高校在校生报名、考生异地重复报名等违规报名行为,一经发现,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凡在普通高考报名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考生,一律取消其普通高考报名资格。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的考生,将取消其应届毕业当年普通高考报名资格。

“异地”考生须符合相关条件

外省籍考生想在我省报考,还须符合以下要求之一:

1.非随父母来我省就读的考生,户籍迁入我省时间必须是三年以上(2013年12月31日前迁入)。考生本人须从户籍转入时间开始在我省户籍所在地学校连续就读,在我省普通高中阶段有完整学习经历并参加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简称“单人迁入”)

2.随父母来我省就读的考生,其父或母须在我省有合法职业(包括: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录(聘)用;兴办第二、三产业及社会组织具有法人代表资格;被各类企业聘用。下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从2017年入学起,须同时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下同)满三年以上(2014年9月30日前开始缴纳,不含补交);考生本人学籍(考籍)须从高一上学期(2014年9月30日前)转入我省并从转入时间开始在我省学籍(考籍)所在地学校连续就读,在我省普通高中阶段有完整学习经历并参加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简称“随迁子女”)

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不足三年的,其全家户籍迁入我省时间必须一年以上(2015年12月31日前迁入),且其父或母必须从户籍迁入时间起在我省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考生本人学籍(考籍)须随户籍同时转入我省,并从转入时间开始在我省户籍所在地学校连续就读。(简称“全家迁入”)

3.考生本人一直在吉林省连续就读小学、初中、高中的外省籍考生,不受户籍限制。(简称“小初高连读”)

4.户籍、学籍(考籍)转入我省并在我省连续就读不足一年的,考生父母须符合国家和我省军转安置、工作调动(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事管理部门办理的调动)等有关规定。(简称“军转及工作调动”)

5.考生家长(父或母)是经我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招商引资来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考生本人学籍(考籍)须同时转入我省学校并连续就读一年以上(2015年12月31日前转入)。(简称“招商引资”)

6.原籍在吉林省、户口迁移到外省(自治区、直辖市)但不符合流入地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在吉林省普通高考报名前将户籍迁回我省,方可在我省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简称“迁回原籍”)

7.符合上述条件的中等职业教育(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考生,可在我省报名参加普通高考。

12月份有5科高中学业考试

普通高中学业考试是在教育部指导下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统一考试,是依据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行的终结性考试,旨在全面反映高中学生在各学科所达到的学业水平。普通高中学业考试成绩已纳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体系。

普通高中学业考试由省统一命题制卷、统一施考、统一阅卷、统一报告成绩。凡欲取得普通高中毕业证书者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考试。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普通高中学业考试和有关学科考试形式的通知》文件规定,结合2016年吉林省教育考试时间安排,吉林省普通高中2015级学业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12月17日(星期六)

上午

地理 8:00-9:20

化学 10:20-11:40

下午

历史 14:00-15:20

12月18日(星期日)

上午

生物 8:00-9:20

物理 10:20-11:40

开卷笔试:历史、政治;所有学科易、中、难试题比例为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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