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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长春市社会人员认定教师资格开始报名

发布时间:2016-10-10 08:58:05   作者:  来源:吉和网  浏览:   【】【】【

2016年长春市秋季面向社会人员认定教师资格工作即将开始,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请于2016年10月10日至25日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报名。

认定的对象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人事关系在长春市内,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中国公民(不含在校学生,在校生在毕业最后一个学期由学校统一组织参加春季认定)。

学历条件:1.幼儿园教师,应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2.小学教师,应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3.初级中学教师,应具备高等师范专科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4.高级中学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应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它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5.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应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各认定机构电话:

长春市教育局 88963822  朝阳区教育局 85102036

南关区教育局 88958634  宽城区教育局 89990293

二道区教育局 84943595  绿园区教育局 89625015

双阳区教育局 84223256  汽车区教育局 85768981

德惠市教育局 87273281  九台市教育局 82324039

榆树市教育局 83618015-8020

农安县教育局 83227493

教师资格认定的详细信息可登录长春教育网(www.ccedin.net)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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