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开展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新学期伊始,长春市教育局明确要求,小学生每天在校学习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同时,首次重点提出了“开展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小学生在校不超过6小时
长春市教育局要求,各中小学要控制好学生在校时间和课后作业量。小学生每天在校学习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中学生每天在校学习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严格执行《吉林省义务教育教学常规》的各项规定及要求。严禁学校自行延长学生在校时间,严禁过量布置课后作业加重学生课业负担。
各中小学要认真执行三级课程计划,开齐、开足课程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并达到教学基本要求,不得挤占音乐、美术、体育、综合实践活动以及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的课时。严格落实体育、艺术“2+1”项目要求,开展阳光体育活动,保证中小学生每天在校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
在校作息时间表等公开
各中小学要公开“五表”,即学生在校作息时间表、学校课程安排表、任课教师课程表、班级课程表、大型活动安排表。同时要将以上“五表”通过校园网、区域网向家长公开,向社会公开,广泛接受各界监督。
严禁各中小学提前招生,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与社会办学机构或培训班联合招生,单独或委托社会办学机构或培训班组织考试、测试和面试选拔学生。严禁各中小学举办或参与举办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辅导班、培训班。严禁各初中招收小学非毕业年级学生。严禁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借助其品牌效应,与民办学校、“校中校”、“园中园”等联合招生收费,混淆公办、民办界限,从中获取利益分成。
开展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在去年试点的基础上,今年,长春市初中将全面启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化平台。“以前对学生的评价都写在纸上,装进档案,现在要记入电脑,还不是以前那种单一的评价,而是体现五大方面的综合素质评价。”长春市教育局一位负责此项工作的老师介绍,这五大方面包括:思想道德、艺术审美与表现、实践与操作、运动与健康和学业成绩。